經常輪轉
根據報告,從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本市有13個機關和單位對705例幹部、公務員和職工進行輪崗,包括司法 - 戶籍、文化 - 社會、會計、出納、建築、地籍 - 房地產、醫療、海關和國家監察署及建築監察署的倉庫管理員等職務。這些機關有財務廳、衛生廳、計劃與投資廳、文體廳、建設廳、海關局、稅務局、市保險機關、第一、六、新平等郡和古芝縣等地方的青年突擊力量和人委會。
在第一郡,輪轉工作崗位得到經常和連續進行。據第一郡內務科科長杜氏映雪表示,從2017年至2019年6月,該郡已輪轉126例(從這個單位轉到另一個單位,並在單位內部進行輪崗)。今年9月,該郡輪轉了22例,預計到年底繼續對郡和坊的都市秩序合作人員進行工作輪轉。
在新平郡,曾經發生過郡都市管理科的公務員在執行公務時濫用職權,在收取建築許可證簽發費用過程中有牟利行徑的事件。目前,該名人員已被罷免職務。由於都市管理工作容易產生腐敗的特殊性,所以過去期間,新平郡人委會非常著重於按照規定進行輪崗,以有助於防止腐敗。
各個情況都得到分類,對於在某崗位工作了3至5年的人,將根據第158號《議定》進行輪換,至於引起輿論不滿的人就立即輪轉。新平郡內務科科長阮松姜告知,許多年前,每年都連續有幹部被紀律處分。但到目前為止已較為穩定,從年初至今,還沒有受到紀律處分的場合。
形成共識
市幹部學院行政管理系主任潘海湖博士稱,幹部輪崗是出於預防在一個工作崗位呆久了,將形成團夥的情況,特別是在容易衍生腐敗的位置。這是正確的主張,非常有效,世界各國都正在實行。然而,潘海湖博士指出,做法必須靈活、科學且得到良好監控,以免利用這一主張壓制幹部或疏通職權。
在此問題上,必須強調機關或單位領導人的作用。要是幹部輪崗工作做得不好,使幹部不滿,或者不輪崗導致腐敗情況,這時不得放過領導者的責任。要輪轉一個人,必須符合法律規定與實際情況;評估此人是否需要輪崗,應徵詢集體、黨支部、黨委的意見。
阮松姜科長指出,在實踐中,為了使幹部輪崗工作獲得共識,首先要與單位溝通,然後與個人認真討論和解釋。而在第一郡,郡人委會從年初開始已制定輪崗計劃,並對每個單位公開。郡責成各單位、各坊人委會的領導向全體幹部、公務員和職工深廣地開展;尤其是屬於輪崗的情況,應獲得高度共識。
同樣,在2014 - 2017年期間,第三郡已對31 名坊級的管理幹部和公務員進行輪崗。從2017 年至今也輪轉了58個教育部門職位和一些坊級職位。第三郡內務科科長武氏明心透露,該郡計劃對每個單位進行輪崗。郡內政科也對每個單位和屬於輪崗的個人進行思想工作,以便及時掌握和妥當地解答所有問題。因此,郡的幹部輪崗工作已獲各單位和幹部、公務員、職工支持並執行◆
杜氏映雪科長也指出第一郡在輪崗工作上遇到的困難,例如在多個單位,每個職位只有一個人擔任,所以不能內部輪轉,必須轉換到其他單位。有多個崗位,除了專責工作外,幹部還要兼任其他工作,故在輪崗時,新人幾乎只滿足到主要的工作,不能像舊人兼任其他任務,對單位的工作效率造成影響。而按照規定,對在一個崗位工作了3 至5年的幹部進行輪崗,這段時限剛好讓幹部、公務員熟悉自己的工作。實際上有的崗位要工作3年後才能發揮成效,因此在輪崗時,他們必須重新適應,從而影響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