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是,据今年11月14日第1347号《决定》,政府总理已决定对广宁省人委会原主席阮文读实施纪律处分,革除省人委会主席职务。因在工作中存在违规及缺点,书记处已实施党方面纪律处分;纪律实施时间是在书记处2023年10月5日第1001号《决定》公布之日起。
据2023年11月14日第1348号《决定》,政府总理已决定对广宁省人委会原主席阮德隆实施纪律处分,革除省人委会主席职务。因在工作中存在违规及缺点,书记处已实施党方面纪律处分;纪律实施时间是在书记处2023年10月5日第1000号《决定》公布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