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委會表示,迄今,上述項目按照審批決定落實時間已結束,但因場地清拆受阻而未完成工程。同時,落實期間已衍生須補充的內容和調整項目(調整規模和投資總額等等)。各投資商正擬訂調整卷宗以便按照規定上呈審定和批准項目。值的關注的是,有關供上述3個BT項目的土地儲備結算事宜。據政府總監察署,本市已使用守添新都市區無爭執的土地儲備以均衡和結算BT項目,其中有上述3個BT項目,但沒有通過投標土地使用權或展開投標甄選投資商,實際上是指定投資商。此舉已違背《土地法》和《投標法》的規定。其中,有關計算應對土地使用費以支付BT項目,等於投資費用平均每平方米2600萬元是不足夠、不正確與不符合規定,務須審查和重新確定並予以追收,避免國家蒙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