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代表阮氏決心表示,她曾在本市按照國會頒行的《決議》試行不組織縣、郡、坊人民議會期間任職。市人民議會加強對各級政府監察受理選民意見之事,以及舉辦每月與民眾對話活動。她也表示:“在試行期間取得的成就就是生動的實踐,足以顯示現在是本市建議政府呈遞國會允許本市組織都市政府模式的適合時間。”阮氏決心同志也建議國會批准調升本市人民議會專責代表人數從16增至19人,以確保監察活動的成效。
同日上午,國會分組討論有關《基層秩序安全保護力量法》草案,市委書記阮文年認為,在秩序安全問題中,須有一項穩健與基本的措施。一個地方的秩序安全不能靠各俠士出手相助。罪犯最害怕是群眾力量,因為公安力量不能隨時在場,而草案似乎未提及到現場的反應力量。因此,問題是如何在《基層秩序安全保護力量法》頒佈之前研究出一項“更新穎、更基本”的措施。
在分組討論時,陳金燕代表認為,基層秩序安全保護力量是否獲確定是執行公務?政策制度如何?該代表認為,須避免正規化行政力量,以代替正規力量的工作。
國會代表張仲義表示,正如其他多個國家的規則,經濟越發達,治安越良好。對於“公安化民防”將會加大政府對其責任,張仲義就對基層秩序安全保護力量的責任與保險制度表示擔憂,並認為,政府正呼籲向數字化經濟轉型,因此,人力物力將銳減,而應向哪個行業轉型以有效地使用。
與此同時,國會代表陳黃銀認為,民防力量十分重要,因能在公安力量未到場前處理街區事務,確保基層的秩序安全。但重要的是為該力量在文化培訓及民運工作中須專業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