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公安部最近完成《網絡安全法》若干條文詳細規定《議定》的草案,以在1個月內徵詢民眾意見。該《議定》草案共有6章包括30條文。若有建議內容,可寄往網絡安全與高新科技罪犯防範局(地址:河內市還劍郡杭牌街40A號,電子郵箱:luatanm@gmail.com)。
該草案第24條規定,數據須在越南儲存,如在越南使用服務的人的個人資訊,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點、國籍、職業、職務、居住地、聯絡地址、電子郵箱、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碼等。草案也規定,數據的儲存時間最少12、36個月或按企業活動時間儲存。
草案第25條規定,滿足規定條件的國內外企業須在越南儲存數據及設立分支或代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