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2014年,德國聯邦議院養老金修正議案正式引入“母親養老金”制度,1992年之前養育子女的母親(特殊情況下也包括父親)可獲得額外養老金補償。
新養老政策在原有“母親養老金”制度的基礎上,德國西部地區的母親養老金將按每個子女增加16.02歐元,東部地區的母親養老金按將每個子女增加15.35歐元。專家預計,政府每年將為此增加38億歐元資金。
法案規定,新退休者從2019年1月將按新法案母親養老金支付;原退休人員從明年3月起才開始增加養老金,並按相關規定支付差額。從2019年起,因病提前退休人員可按照提高後的殘疾養老金金額領取,但此前的差額不予追溯。
報導稱,原法定退休年齡之前提前退休的人,對提前退休時間段按每月0.3%持續扣減一生,扣減額限制在10.8%內。新養老金制度開始實施後,將可全額領取養老金。根據新的養老金規定,2019年,德國養老金在原西德地區將增加3.18%,原東德地區增加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