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生效後,政府、各部委、地方在制定、審批社經發展提案、工程項目開展施工、都市規劃時,已注意加入相關內容以確保消防安全。從2014至2018年,全國消防警察力量已審批5萬8504個項目和工程的消防設計;對2萬9230個項目、工程進行消防驗收。然而,全國仍有上千個潛伏消防安全危機的工程未 經設計審批,或已經審批但未經消防驗收,就投入使用。其中大部分是2001年《消防法》生效之前投入使用的工程。截至2018 年7月,全國仍有110個公寓、高層大樓未經消防驗收,就投入使用。
新平郡七賢Tower公寓是未經消防驗收就投入運作的8幢公寓之一。
對上述情況感到不滿的平定省國會代表黎節幸最近在國會會議上討論時就2014至2018年階段消防政策、法律落實情況作出提問,具體是為何《消防法》實施了近10年,但仍有很多工程未經設計審批,或已經設計審批但未經消防驗收,就投入使用。他認為要釐清此情況的原因。是否由於管理鬆懈,或手續繁瑣,或企業主蓄意不執行、鑽法律空子所致?正在這些工程內居住、工作、學習的上千勞工、居民是否能確保安全?
乂安省國會代表阮清賢指出:“全國現有2662個工程和110 幢未經消防驗收就投入使用”。這是國家對消防管理工作鬆懈的警鐘,同時建議加大監察、檢查力度,對開發商的違規行為作出徹底處理,透過媒體公佈消防違規工程,讓民眾掌握。此外,還應對消防違規組織、個人予以嚴懲。
對於消防工作所存在的不足之處,各專責工作團在與政府和職能機關會議後,已監察若干地方和全國相關機關、單位,其中國會監察工作團建議政府制定徹底解決工程未經消防審定、驗收就投入使用情況的具體路線圖,建議對消防違規的工程、高級公寓予以嚴懲,同時追究有關機關、組織、個人的責任。至於建設部,監察工作團建議加大國家對建築活動,尤其是對於高層工程、地下工程、必須特別著重消防問題的工程的管理力度;加 強與公安部配合審定、驗收工程的消防系統。堅決不對未經審批、驗收的工程簽發建築運作許可證;及時勒令消防違規工程停止施工。
與此同時,監察工作團要求建設部與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和各省、市,尤其是河內與胡志明市人委會緊密配合,以確保都市、基建總體規劃中的消防與發展之間的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