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初,武晉泰廳長被慶和省委常務處審議並實施警告紀律處分《決定》。據該省委通報,武晉泰被紀律處分的原因是“從2008年8月至2015年6月出任該省委員、計劃與投資廳長,以及從2015年6月至2019年被檢討時段出任該省資源與環境廳長的職務,已違反了2005年《投資法》、2003年《土地法》、2013年《土地法》及違反黨員不得做事項的規定。”上述通報表示,武晉泰的缺點和違規“是嚴重的,對黨組織和個人的威信造成不良影響”。除了武晉泰之外,慶和省委常務處也對該省建設廳長及計劃與投資廳長實施警告紀律處分《決定》。至於武晉泰辭去廳長職務後的工作,慶和省內務廳長領導表示“將由資源與環境廳領導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