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市資源與環境廳副廳長武元章表示,環境違規的罰款總額與該市撥出用來改善環境相比確實微不足道。同時,武元章副廳長提議給發現違反排放廢棄物的舉報者予以獎勵的機制,以及懲處負責管理環境的個人、單位讓違規事件延長。武元章副廳長提議:“許多環境污染行為很明顯,但地方政府卻不能懲處,拖泥帶水,讓民眾非常不滿。我們須改變,除了處理導致污染的因素,還要處理幹部的管理責任,而不能讓某一方再拖延下去。”聆聽了與環境管理相關的違反行徑及環境污染處理結果匯報後,峴港市市委書記阮文廣對偏重於處罰、解決力度較輕的措施不太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