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閱讀一本好書,我的心情就像是被熊熊大火燃燒的森林,那麼的熾熱。對於我,“閱讀”不是看過就算了,這樣是沒有收益的。我看了偉人傳,學到了偉人的“精神”與“態度”;看了小木偶,啟發了我的想像力;閱讀了白雪公主,讓我知道不可以隨便相信別人;看過醜小鴨,我不會以別人的面貌來判斷他人日後的長相、成就。
喜歡閱讀的人,總是沉浸在故事的趣味之中,它彷彿為心靈打開了一扇門,讓感官世界變得更美好!不愛閱讀的人,拿起一本厚厚的書,感覺像是拿起那難解的數學考卷那麼痛苦。而我,常因為愛看書而忘了要做該做的事,常常被媽媽責罵。
我喜愛閱讀。我覺得閱讀應該改寫為“悅”讀。因為,只有喜愛閱讀,把看到的內容記在腦子裡,融會貫通、取長棄短,才能真正得到收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