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還很幼小時,我就跟音樂做朋友了。在我兩三歲時,它開始“教”我唱歌,唱無數的歌,中文有,廣東話有,越文有,英文也有。上5歲,這位朋友開始“教”我彈琴。在它耐心的指導下,沒多久,我已可以用雙手彈奏了。
它對我是這麼好,但我就沒有它對我的這般好了。我把它丟棄了一段不短的時間,原因是貪新而忘舊。但,走了千里,終究還是回到它的身旁。因為我覺得,對我最好的,只有它。幸好的是,它沒有怪我丟棄了它那麼長的時間,不但這樣,反而還指導我學會了作曲。每當曲子不悅耳時,它提醒我,讓我能立刻刪改,它還帶我傲遊過很多不同世紀的古典樂章。有一次,在我彈奏“悲愴”第二首時,我感到眼前現出了一片特別的景色:有古屋,有河流,陽光撒滿大地,一名演奏者正在彈奏鋼琴,一片溫暖的景象。再有一次,在我眼前顯現的是一片夜景,我躺在滿是如茵綠草的山坡上,仰望著滿佈星星的天空真令我難忘音樂是我最感興趣的“朋友”。它往往給我帶來積極,溫暖以及輕鬆感。在我憂悶、悲傷時,它在我身邊;在我歡暢、愉快時,它也在我身邊。不管我的心情怎樣,不管我心裡可有它,它的“心”裡往往都有我。我的摯友,你的“愛”真偉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