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市電力總公司表示,截至2月份,本市6萬4898個房東保證讓租客(有156萬8546人)購買公價電。依法規定,房東以高價向租客收取電費(按零售電價的生活用電戶)將被罰款700萬至1000萬元。然而,目前仍有若干房東(其中包括已簽署保證書者)收取電價超出公價電的三至五成。
市電力總公司將繼續與地方政府配合,加強向所有房東與用電對象(租房工人,大學生和勞動者)宣傳電價政策,在各住房出租區、出口加工區與工業區公開貼示電價表。該總公司主動制定開展計劃,並積極與國家管理機關配合檢查、作筆錄和懲處以高電價收取電費的房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