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計劃制定從2025至2030年階段具體目標,國家管理機關和各級地方政府有女性骨幹領導達60%至75%;經理、企業家與合作社領導女性達27%至30%;提升受薪階級女性比例50%至60%等。上述計劃在性別基礎、在醫療、教育培訓、新聞傳播領域上制定標準和提出主要措施以防範和應對暴力;邁向打造本市成為婦孺安全與友好的城市。
市人委會副主席、市為婦女進步與性別平等處主任楊英德強調,本市集中核查性別平等各項活動模式;制定提高性別平等能力各項措施;確保各行業領域幹部、公務員、職工與勞動者對性別平等充分、正確瞭解,以及性別偏見和暴力在性別基礎上對個人、家庭和社會發展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