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越南航空局對涉嫌在飛機內抽煙行為的P.V.C.(寓居海陽省清河縣)和N.K.D.(寓居同塔省清平縣)作出禁飛9個月。禁止航運時間從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止。
同時,該局也對使用他人隨身證件、機票、登機卡的T.Q.K.乘客(寓居堅江省迪石市)作出禁飛12個月的《決定》。禁止航運時間從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上述期限屆滿後,該乘客將繼續受強制觀察檢查6個月,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止。
越南航空局要求越南各航空公司及在我國營運的外國航空公司凡從我國啟程的國內外航班,不得在上述期限承載上述3名乘客。
越南航空港總公司、雲屯國際航空港負起指導所屬單位、部門進行嚴厲檢查並對照使用飛行的乘客的隨身、識別證件的責任,以便及時發現並截住上述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