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貓過滿月後,老嬸把牠抱到我家。我驚喜萬分,給牠取名“花花”,對牠千般呵護,萬般疼愛。花花很快就長大了,被寵溺得不成樣子。這天我早上醒來,發現花花居然睡在我被窩裡。她縮成一團非常安靜,我的手觸到牠毛絨絨的皮毛,倍感溫馨,便打消了責怪牠的念頭。
隨著時間的流逝,花花增長了許多本領,也增長了許多壞毛病。上牆爬灶是牠的強項。能抓老鼠是牠的功勞。可牠對我家的破壞也太大了。上飯桌、進廚房。把新沙發撓破了,把化妝品弄到地上摔碎了。牠身上的細毛飄得到處都是。吃飯的時候我感到噁心,總覺得飯裡也飄著貓毛。花花逮住毛線球在炕上耍歡,弄皺炕單被褥,簡直是一團遭。我煩透了,便和老嬸說:“貓不聽話,把家裡弄得亂糟糟的。”老嬸說:“壞毛病都是被你寵出來的。牠不聽話,你要狠狠打牠一次,下次牠就不敢了。”
我決定好好教訓花花了。只要牠一上飯桌,或者一蹦到沙發上,我就打牠。打了好幾次,卻未見效果,花花依然上躥下跳,在家裡大鬧天宮。
一生氣,我就把花花送回老嬸家了:“貓太氣人了,還給你,我不養了!”
老嬸說:“不是讓你打牠嗎?牠是畜生,越大越聽話。”我氣乎乎地說:“我打牠了,可還是外甥打燈籠照舊。”老嬸笑咪咪地說:“應該是你下手不狠,我家的貓讓我打一次就乖乖的了。”我歎口氣說:“是啊,我心軟,手也軟,總是不忍心下死手,雖然拿了棍子去打,不是打不到就是輕輕地落下去。”
我想,就算是一隻小動物,那也是一條生命啊。何況把牠養這麼大呢。我雖 然有些捨不得,但還是把花花留在了老嬸家。
沒想到我還沒到家,花花已經先到家了。我真是無可奈何呀。我又把牠送到7、8里外的親戚家。這麼遠,牠不會找到回家的路了。終於送走了花花,我如釋重負。這下可以安心了。可誰又想得到呢,兩天後的一個晚上,正睡覺時,聽到門響和貓的叫聲。一開門,果然是我們家的花花。唉,真是陰魂不散啊。
可是我已經無法和花花和平共處了,我對牠的種種劣跡深惡痛絕。我決定把牠送到一個杳無人煙的地方。
我找了一條蛇皮袋把花花放進去,用一條細繩繫好口袋。放在車框裡,一路騎了好遠。過了兩個橋,來到一條河前,河前是一片樹林,林子間長滿了野草,遠方隱約有一個村莊。我把蛇皮袋拿下來,解開口,花花嗖地一下跑進樹林去。我想,在這裡,花花就會變成野貓了,如果能找到一個新主人就好了。
忽然,花貓停下來轉過身看著我,牠的眼神淒厲、悲涼、無助,充滿著哀怨。牠那樣看著我,我的心裡一驚,十分難過。一種罪惡之感油然而生,是我遺棄了牠。我不敢再看牠,轉身離開了。
我以為我的世界從此就會安寧了,可是,只要閒下來,花花的那雙眼睛總是在我的眼前浮現。我越來越希望牠哪天能自己回來。一天晚上,我家的院牆上傳來貓的嚎叫,以為是花花回來了,一骨碌從床上爬起來,跑到外面卻發現是別人家的貓在叫春,遂即轟走。
後來,每次看到別人家的貓,我都會想起自己家的花花,想起牠那雙哀怨無助的眼睛,我就會一次次受到良心的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