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须要充分体制化“土地属于全民所有,由国家代表所有权和统一管理”的观点,确保符合《宪法》的规定;完善土地体制、政策及使用。政府总理建议补充关于土地分配、土地租赁、土地使用目的转换的措施如:在实施土地分配和租赁时,根据投资项目的类型、性质、规模和开展地点,灵活运用土地接近方式,以便和谐国家、人民和企业之间的利益;确保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在土地接近方面的平等;允许土地使用者选择按年度支付租金或一次性支付整个租赁期的租金;鼓励土地使用者选择按年度支付租金,以确保国家财政预算收入的稳定。关于土地征收、补偿、辅助和安置的措施,范明政总理要求补充内容,明确体现土地征收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只在补偿、辅助和安置方案得到批准之后才能进行,除非土地使用者赞同移交土地。
政府总理责成农业与环境部配合政府办公厅,尽快采纳各方意见和结论以完善报告、呈文、结论草案并上呈职责机关,确保时间及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