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2日下午4時左右,在放學途中,小明在路邊撿到一個被遺忘的手提袋。當打開查看時,小明發現裡面有許多現款及其他價值的財物。見狀,小明立刻拿上述手提袋返回學校向老師報告此事。經檢查,手提袋內有逾7000萬元、1部手機及隨身證件等。這時,該手提袋的主人叫黎氏鶯(36歲,寓居東山縣東文鄉)回頭尋找。鶯姐供述,她搭乘客車從遠地回來,由於不適,故下車時她因過累並坐在路邊等候家人來接。當家人來接她時,她立刻上車回家而遺忘了放在路邊的手提袋。
本月13日上午,鶯姐與其家人前往東新中學感謝校委會及阮平明學生。她有意給小明一筆錢以作獎勵,但小明卻堅決不要。因此,東新初中學校校委會已邀請鄉級公安機關前來見證,並把財產交還給失主黎氏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