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权利是基本人权,在国际法律文本中明文记载,与民事、政治权利并列,是所有国家少数民族享有的最基本权利。联合国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是联合国九大基本人权国际公约之一。联合国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是联合国九大基本人权国际公约之一。在越南,少数民族同胞的基本权利获重视,并得到有系统地落实。
基于现实情况
越南党和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项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的突破性政策、主张。除了保障包括少数民族同胞在内的全体人民的人权、公民权的法律政策外,2016至2020年阶段,国家也优先投入约998万亿元(约415亿美元)开展投资辅助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社经发展计划。越南也首次出台专为辅助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发展的国家目标计划。计划的第一阶段(2021至2025年),共投入近115万亿元(约48亿美元)资金来实施涉及少数民族各领域的10项综合计划。目前,各地方正逐步开展和融资。寓居庆和省庆永县庆中乡、属于贫户对象的高氏尼告知:“国家给我家提供住房辅助,还让我学习、接受职业培训。 学成后,我开了小饭馆,收入稳定。有房子、有一门手艺,贫困帽子肯定能慢慢摘掉。”
滀臻省美川县盛桂乡居民山强获得辅助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社经发展国家目标计划提供优惠贷款。这为他创业、脱贫致富助了一臂之力。山强说:“我衷心感谢国家的辅助,获得贷款后,我已转行,购买小机动船用来采草喂牛,这方便很多。我目前养了一头牛,力争渐渐形成牛群。”
与此同时,少数民族同胞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权不断获得改善。第十五届国会的499位代表中,有89人是少数民族代表,是近4届国会以来的最多。少数民族同胞的平均知识水平得到提高。所有少数民族同胞和贫户免费获得医疗保险。少数民族妇女不仅获得赋权,其健康、特别是生育健康也得到关注照料。例如,在嘉莱省,以前,孕妇都是在家自行分娩,现在93%孕妇得医护人员照护。少数民族同胞的生活水平也大有改善。
发展少数民族地区为优先政策
越南在促进少数民族同胞权利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尤其是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权,保障少数民族包括消饥扶贫、确保社会民生在内的各项权利。今后,为让党和国家关于辅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主张更加切实有效地落到实处,惠及最偏远的村庄,让少数民族同胞不仅是政策的受益者,也是政策的执行者。民族委员会副主任伊通告知: “今后,关键是有效落实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国家目标计划,尤其是10个成份项目和小项目。民族委员会将继续与相关部门配合,完善《土地法》,保障少数民族同胞的生产和生活用地,让他们有地从事稳定、最好的生计。”
越南是54个民族的统一国家,其中53个民 族人口逾1400万, 占全国总人口的14.68%。在我国近40年来的革新过程中,已良好地保障包括少数民族同胞在内的全体人民的权利。这是越南在保障人权,尤其是保障少数民族权利方面取得的成就。这也是包括少数民族同胞在内越南人民的各项权利得到保障的有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