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社會化法理援助活動的規定,很多意見贊同在此法案中規定的內容;但也有意見建議,須繼續多樣化與吸納社會各種資源參與法理援助活動,要明確規定國家輔助物質設施、活動經費的制度,並對參與法理援助活動的各政治-社會-職業組織創造條件。與此同時,該法律草案也鼓勵各單位、律師及其他個人志願為民眾落實法理援助事宜。國會副主席汪周琉作討論內容結論時表示,在代表們提供意見的基礎上,國會常務委員會將指導各相關部門、機關儘量採納合理意見,以便完善該法律草案,目的是能夠克服當前現行法律的不足之處。同時,提高法理援助的質量。在這次會議之後,各相關部門、
機關將完善此法案,以便上呈國會通過◆
機關將完善此法案,以便上呈國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