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经过一段长时间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之后,国内企业正在复苏过程中,故企业的经营生产活动继续面临不少困难。具体是,离开市场或暂时离开市场的企业数量与去年前10个月相比增二成;累计今年前10个月,商品出口金额同比下降7.1%,进口金额下降12.3%,国家财政预算收入概算达1.398,7万亿元,相当于年度预算案的86.3%。
为了及时应对实际条件,财政部长认为,继续在2024年上半年度落实下调增值税事宜,以向企业与民众提供辅助是务实的。
据此,政府提议继续正如分别获2022年和2023年第十五届国会第43号《决议》和101号《决议》通过的增值税下调政策内容般落实增值税税率下调2%的政策。
具体是,适用于10%税率的所有商品与劳务业的增值税获下调2%(即为8%)、除了以下若干商品与服务业外,如:电信、科学技术、金融活动、银行、证券、保险、房地产经营、金属生产和预制金属制成的产品生产、采矿业(不含采煤炭)、焦炭生产、精炼石油、化工生产和化工产品、征收特别消费税的商品与劳务。
预计,下调2%增值税适用期将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