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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补充碳信用项目落实流程

〔本报消息〕《越南法律报》今(12)日以“从经济、环境与法理框架角度下的碳信用市场”为主题举办座谈会。

市法律大学商业法律系的《土地-环境法》系主任武忠信博士在座谈会上发言。(图:诚钟)
市法律大学商业法律系的《土地-环境法》系主任武忠信博士在座谈会上发言。(图:诚钟)

会上,市法律大学商业法律系的《土地-环境法》系主任武忠信博士认为,为进一步加强碳信用管理工作,资源与环境部须主持并与各相关部、部门配合修订2022年第6号《议定》。其中,提议补充关于碳信用项目的规定及制定碳信用项目落实的流程。

回答一旦企业愿意排放、愿意购买碳信用便有哪些规定的问题,市资源与环境厅的气候变暖与气象水文科长高松山博士表示,关于碳信用市场规定,其中各企业可购买碳信用额,以弥补已超标的排放量。然而碳信用买卖活动必须遵守透明与公开规定,旨在避免利用买卖碳信用活动以持续其失控排放量。

市资源与环境厅指出,根据政府总理2022年颁行关于必须实施温室气体盘点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领域名单的第1号《决定》,本市已有140家企业,包括109家企业是工商行业、3家企业是交通运输行业、24家企业是建设行业和4个废弃物处理综合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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