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公務活動改革,鞏固和完善為民服務、專業的行政體系,提高幹部、公務員的責任和素質的工作要注重若干基本內容。
第一,在分清管理職能的基礎上完善體制,提高在管理活動中頒佈的機制、政策的質量,分清管理權力下放與管理活動配合,提高國家行政機關、單位首長的角色與責任。
第二,制定管理機制、政策,旨在建立同步、穩定、透明、具可行性的法律文本系統,以及時滿足實際需求,面向對每個管理對象作分定,進而符合各自幹部、公務員崗位的管理權力下放機制。
第三,提高公務道德意識與加強行政紀綱、紀律維繫一起。過去期間,與公務員、公務有關的各項法律規定都在民族的美好傳統道德準則的基礎上建立,被視為加強幹部、公務員隊伍的行政紀綱、紀律的有效工具。
第四,健全和提高幹部、公務員隊伍的素質和改善公務活動中物質基礎、裝設備、待遇機制等。我黨已確定對公務員隊伍栽培工作的要求,其中注重栽培廉潔、具備能力以滿足新形勢下要求的幹部、公務員隊伍;加強公務活動的公開、透明和責任性,提高幹部、公務員 隊伍在政治本領、道德品質,以及國家 領導、指導、調度、管理能力等方面的素質。
力促行政改革突破進展
2011年至2020年行政改革總體計劃的5項目標注重栽培具備品德、能力、水平的幹部、公務員、職工隊伍,以滿足為人民和國家的發展服務的需求。行政手續改革是為了加強、鞏固國家與人民之間關係,加強人民參加國家管理的必要條件。行政手續改革獲視為在國家行政改革過程中具突破性的環節,促進整個行政系統更完善。
行政改革工作的另一要求是加強檢查、監察工作,完善對幹部、公務員的活動監察機制。其中,要注重對逐個幹部、公務員崗位的內部檢查、檢查工作,旨在不斷加強行政紀綱、紀律;同時提高幹部、公務員、職工隊伍的公務道德、職業道德認識水平。需制定機制和經常檢查、監察任務落實情況,加強首長對行政紀律、紀綱落實情況指導、檢查工作的責任。
繼續按工作效果、結果的方向修訂對幹部、公務員評價規制,實施上級評價下級,聆聽、尊重集體的意見。最後一項內容是制定讓共同體監察幹部、公務員、職工在開展公務過程中的所有活動,一發現腐敗、錯誤現象,須立刻懲處,不要像之前要等候下級建議,上級決定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