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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摩托車全日開燈建議

〔本報消息〕交通運輸部所屬法制司司長鄭氏姮娥今(2)日上午在由越南工商總會(VCCI)舉辦的徵詢企業意見以完善《陸路交通法》修訂草案研討會上表示,將不規定強制摩托車在白天開燈是一項交通規則,而只規定車燈是車輛的一個必要構成部分。
(圖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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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交通運輸部提出《陸路交通法》修訂草案以向民眾徵詢意見至本月21日,其中有若干建議內容尚引起爭議,例如摩托車全日開燈、在擁堵的交通樞紐的綠燈行駛也受罰。具體是,該草案第二十七條第三款明確規定:“重型機車、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參與交通時須全日打開生產商設計及裝備的車燈或至少打開一個前面短燈及後面的一個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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