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該草案中,該部建議,若僱主遇到以下困難將獲輔助:因經濟衰退,因不可抗拒理由必須改變產銷結構和技術,導致必須解僱現有勞動者的30%,或對於聘用200名勞動者以下的場合須解僱30名勞動者以上,聘用從200名至1000名須解僱50名以上,聘用超過1000名須解僱100名以上的場合。(季節性勞動合同者或1個月以下的工作除外)。
在該草案中,勞動與榮軍社會部也建議,每人每月的職業技能培訓和水平提高經費輔助額最多為150萬元。具體的輔助額以月份、每一行業的實際學習時間或不超過6個月的學習班時間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