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指示》明确指出,行政手续改革工作已取得若干积极成果,越南多项指数得到升级,对社经增长、经营环境改善方面作出贡献,提高国家竞争能力,为社会削减费用。然而,通过各部、部门与地方落实结果,加上民众与企业的反映、建议显示,行政手续改革工作尚存若干限制与不足之处如 : 若干法律规范文本的行政手续与规定还重疊、矛盾、多层次与仲介。若干机关、单位与地方,尤其是基层单位仍呈现骚扰、消极等现象。
上述限制与不足的原因有主观亦有客观。其中,主观原因是若干部、部门与地方的行政手续改革工作未得到适当的关注。只按传统方式或习惯工作,尚未跟上资讯技术与科技的进步。若干干部、公务员与职工的学历程度有限,在执行公务时,未全力发挥其角色及责任。
各机关、单位之间的配合工作还缺乏主动性、尚未及时与紧密相连。资讯技术基础设施还薄弱、缺乏同步性,很多系统已过时,但仍未获晋升。为及时整顿与克服以上羁绊问题、不足之处,同时继续加强各部、部门与地方的削减、简化行政手续工作,为民众与企业服务,政府总理要求各部长、部一级机关与政府所属机关首长、各省市人委会主席集中指导并严格、充分、及时、有效地开展落实已获政府、政府总理审批的《计划》、《提案》、项目和政府第1号《决议》、政府第2号《决议》、《2024年重点行政手续改革计划》、政府总理第27号《指示》、政府总理第4号《指示》里的行政手续改革任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