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炳耀先生指出,在越南運營過程中,Grab充分履行了納稅義務。對於促進在越南的非現金支付措施的建議,Grab希望法律准予建立電子錢包賬戶而不須與銀行的支付賬戶連接,准予如便利店等支付單位在建立電子錢包賬戶時獲得輔助,准予充值以及越南政府早日准予採用電子化辨識客戶(客戶不用到銀行交易)功能。此外,Grab也希望協助越南建立並展開電子政務提案中的公共服務在線支付。
對Grab的建議表示歡迎,政府副總理王廷惠認為該公司鼓勵非現金支付的建議是符合越南政府的主張。除了對支付事宜創造有利條件之外,王廷惠副總理表示,越南的法律政策系統也將須確保金融安全,防止洗錢。王廷惠副總理責成國家銀行、新聞與傳播部研究Grab的建議,向政府提出開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