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決議》指出,世衛組織、科學家與各國認定新冠肺炎疫情在2023年前無法完全控制;可能出現更危險的新變異毒株,導致疫情複雜難測。然而,覆蓋新冠疫苗和研發治療藥物有助減少重症和死亡例及減少感染患者。因此,很多國家改變應對疫情計劃,從致力全面清零轉為與疫情安全共處。
政府頒行臨時規定的目標是盡最大努力保護人民健康和性命;盡量限制確診病例、轉為重症和死亡例;重啟和發展社會經濟活動,確保安寧和社會治安;落實雙重目標,盡快和力爭至年底將全國轉為新常態。
上述規定對分類評價與確定疫情等級作出詳細指引。據此,疫情等級分為4級:一,低風險(新常態)相當於綠色。二,中等風險相當於黃色。三,高風險相當於橙色。四,極高風險相當於紅色。
疫情等級分類評價範圍:從鄉一級規模進行評價。鼓勵盡量從最小範圍和規模(鄉一級以下)評價,旨在確保靈活和有效。上述規定適用於全國範圍劃一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