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起訴書,自2018年3月至8月期間,檳椥省新聞與傳播廳已發現阮玉映使用許多電子信箱、社交網賬戶與其他14個社交網用戶連結、交換資訊、提供圖片及資訊,以便散播、分享各種宣傳內容,拉攏、煽動、組織示威、歪曲黨與國家的政策、路線、外交活動、離間民族大團結、誣告、捏造,導致民心徬徨、反抗社會主義制度、反抗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國家。
與此同時,阮玉映還宣傳許多捏造資訊,內容是歪曲與誹謗政府,使人民懷疑、人心惶惶。被告阮玉映還參加呼籲、煽動人民於2018年6月及2018年“九‧二”國慶節上街示威。審議被告阮玉映已認罪、瞭解其違規與違法行徑,本身真誠悔改,家庭背景好,因此,法庭已判決被告阮玉映6年有期徒刑,服刑期滿後,在居住地方接受5年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