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了3年仍未落成
武文傑大道是本市一條新建道路,但在通車的一段時間後,排水系統連續發生故障,導致這條街道多處每逢降大雨就受淹。另外,武文傑大道與其他街道的連接區域也不時發生事故,導致水流受阻。為了克服這些不足之處,市交通工程建設投資項目管委會(以前是武文傑大道建設投資商)在這條大道從第一郡到第六郡設立上十個圍蔽以修整排水系統。但不知何故,若干項目施工了3年仍未完成,甚至一些項目已多次申請延長施工時間,但仍毫無動靜。除了這條道路外,以上述單位為技術基礎設施系統施工投資商的其他許多街道,例如:范世顯、高魯、謝光寶街等也存在上十個圍蔽佔用路面一年多的情況,導致行駛空間被縮窄。每次有卡車、巴士駛過,其他車輛幾乎無路可行。
由於在施工期間反覆犯下同樣錯誤,例如:圍蔽長時間設置,不能確保施工進度,獲安排在施工區域調節交通者也不是專業人士,而且人手不足,沒有保持圍蔽外邊清潔,施工面積太大,承包商沒設有確保交通安全方案等,市交通運輸廳已頒佈12份文本,要求暫停簽發施工許可證,同時投資商要徹底地克服所存在的不足之處才能繼續施工;頒佈35份文本要求投資商加強整頓、處理犯錯的承包商、監察諮詢單位等。然而,違規情況依然故態。
吊銷許可證
據市交通工程建設投資項目管委會告知,施工時間之所以延長,因為遇上障礙物、機器發生故障(在孫室說、雲屯、武文傑街排水渠建設工程)、遇上現有地下工程的羈絆等。至於工程間斷施工的情況,原因是該單位採取地下鑽孔方法。由此,民眾從上面或外邊看,以為工程停工,但實際上仍是在地下進行。與此同時,多條街道路幅不大,只有7至8米,所以在設立圍蔽後,剩下的面積只剩下一條車道,造成交通堵塞是在所難免的。
據市交通運輸廳副廳長武慶興認為,未來期間,承包商、施工單位若不執行陸路施工規定,違反關於交通調解、交通流向調整、恢復路面、設立圍蔽的規定,放鬆項目調度管理工作等,將按照有關鐵路與陸路交通領域上行政處罰的第46號《議定》予以懲處。
另外,為了整頓施工進度停頓的情況,市交通運輸廳未來期間在對同一個位置新發、換發職工許可證前,會要求投資商明確地闡釋發生事故的原因和情況。其闡釋須有投資商、監察諮詢單位、施工承包商、設計諮詢單位的有關各方的確認,附帶工程照片、工程日記照片。市交通運輸廳將加大對在各有圍蔽的工程發生的行政違規巡邏、處理力度,對經常發生錯誤、重犯的投資商、施工承包商採取加重的處罰形式。投資商、施工單位若不恢復場地原狀,或延遲退還場地,將被吊銷施工許可證,蓄意不執行的場合將被拒絕簽發許可證◆
據市交通運輸廳告知,本市現有137個排水系統、技術基礎設施系統施工工程圍蔽,主要集中在18個郡、縣,其中三分之二設在第一、第二、第四、第五、第六和第八郡。有圍蔽的項目大部分是市交通工程建設投資項目管委會、市都市基礎設施就暗設投資項目管委會和市都市鐵路管委會(佔87%)開展的。從去年第四季至今年前5個月,市交通運輸廳監察署對600多個違規場合錄案,罰款近40億元。職能機關儘管多次處罰,但也多次允許延期,所以不能起到警誡的作用,導致工程施工時間一直延長,引起輿論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