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提胡伯伯的教誨 “文化給國民照亮道路”,阮曰職博士評論,上述的不平衡與不相稱將產生難測的後果,直接影響到黨的廉潔與穩固和全民大團結。阮曰職博士強調:“人民不會相信貪污、蛻化與變質的‘一部分’。人民無法接受 貪婪、牟利、黨派、自私、放任與衰頹。這是違背了民族的‘人窮志不窮’、‘愛人如己’傳統文化。”
阮曰職博士建議文件草案應該避免使用重複的詞語,如“促進”、“提高”、“逐步上進”、“加強”、“加緊”、“注重”等。而須提及具體的突破措施,並有效落實。阮曰職博士告知:“需要有新看法、思維和新行動,但也不能沒有章法、沒有系統。事情隨意做將得不償失和後果堪慮,尤其是在文化領域。”
至於法律擬定問題,民主與法律諮詢委員會主任、教授、博士陳玉堂提意見,文件草案不應使用“法制”一詞,而要用“法權”。陳玉堂主任解釋:法制是上尊法律,也是提高遵守法律的作用,但法制帶有法律草擬者、國家偏重主觀要求,主要擬定法律強逼民眾要遵守。相反,法權是由人民擬定,是從實踐要求和擬定法權來約束國家、控制國家權力,然後才調整與人民的關係。因此,法權的術語更加準確和比法制術語更加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