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衛生部已對居家隔離治療的新冠確診者補充規定結束隔離的標準。按新冠診療指南,符合居家隔離治療條件的無症狀或輕微症狀的新冠患者在居家隔離治療滿7天且快速檢測結果呈陰性,可解除隔離(快速檢測由醫護人員進行或患者本人在醫護人員的監督下通過現場或遠程監察方式進行)。居家隔離治療7天之後若檢測結果仍呈陽性,則繼續接受隔離滿10天(已完成全劑量接種者)和滿14天(未完成全劑量接種者)。新冠確診者居住的地方醫療單位負責確認當事人是否已治癒。
指南也對在收治新冠病人的醫療單位的確診者作出了詳細規定。確診者在醫療單位隔離治療至少5天,出院前3天臨床症狀明顯消失且PCR檢測結果呈陰性,病毒濃度低或快速檢測結果呈陰性即可出院。如果檢測結果仍呈陽性,病人將繼續接受隔離滿10天(不一定要重新檢測)。出院之後繼續執行7天的居家健康觀察,每天測試體溫兩次。若出現任何異常症狀,要立即通知負責跟進的 醫護人員以獲得及時處理,同時遵守5K防疫 原則。
對於患有基礎疾病的新冠確診者,需在醫療大衛接受至少5天的隔離治療,在臨床症狀消失和退燒3天以上且檢測結果呈陰性反應,即可出院或轉院繼續接受治療和健康觀察。若PCR檢測結果呈陽性或快速檢測結果呈陽性則繼續接受隔離滿10天。對於在康復治療單位接受治療的危重症新冠病人,若已接受隔離治療至少14天,PCR檢測呈陰性或病毒濃度低即可確定已治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