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市人民議會各代表認為,新《決議》須建議黨中央政治局責成國會和本市研究制定《特殊都市法》項目;同時,本市須按照本市不把其視為全國經濟火車頭位置,而相反,須看黨中央對其有何“量身定制”要求,正如當頒行《首都法》時,黨中央已對河內市擬定的要求等方向而有接近新《決議》以取代第54號《決議》的方法。
市人民議會主席阮氏麗在作會議結論時,高度評價市人民議會代表對黨中央政治局第16號《決議》和國會第54號《決議》落實總結報告草案提出寶貴意見。阮氏麗同志也要求在上呈黨中央政治局和政府徵詢意見之前,各代表繼續關注研究與提意見,有助制定更加完善與優質報告,滿足本市黨部、政府與人民的要求及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