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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工作者不得在社交網違法評論

〔本報消息〕越南新聞工作者協會昨(25)日下午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越南新聞工作者在社交網的使用規則》頒行事宜。該《規則》包括3章共7條文,將於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新聞發佈會現場一隅。(圖源:日何)
新聞發佈會現場一隅。(圖源:日何)
越南新聞工作者協會常務副主席胡光利在主持發佈會上指出,《越南新聞工作者在社交網的使用規制》是獲社會輿論關注的問題。其中對越南新聞工作者在參與社交網時須進行的4件事,以及不得進行的8件事作出具體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越南新聞工作者在參與社交網時不得進行的8件事包括:違反關於網上資訊管理、供應、使用規定;關於資料、數據保密規定;關於公民的私人資訊、個人訊息保密規定及其他法律規定;因勒索或其他不正當目的而上傳、刪除社交網上的文章、圖片、聲音;在社交網上上傳評論、分享與黨和國家的路線、政策、主張背道而馳的新聞、文章、圖片、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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