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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允许及时调度房地产市场

〔本报消息〕在昨(10)日上午的国会常务委员会议程,《房地产经营法》(修订)草案已获国会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核。
(示意图: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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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此,经济委员会主任武鸿清明确指出,当2014年《房地产经营法》颁行后,国会也分别颁行《投资法》、《经营法》,许多政策与此前有所不同。再者,在《住房法》(修订)、《土地法》(修订)、《信贷组织法》(修订)等草案已上呈国会或将上呈第五次会议也有不少新政策,要求须与《房地产经营法》及各项相关法律关联、同步,旨在体制化党的主张政策,以及越南参与的国际条约。

  建设部部长阮清毅告知,《房地产经营法》(修订)草案包括11章,92条,而每一章均有一些新规定。其中,有一章全新内容(即第九章)包括4条规定:房地产市场调度原则;必要场合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度工作;评价房地产市场情况;房地产市场调度措施。这是一项全新内容,以便在市场增长出现过热或冻结时,即可调度与平抑房地产市场。

  按预计,《房地产经营法》(修订)草案将上呈国会,以在5月份召开第五次会议时提意见,并在10月份的第六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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