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福島核事故發生後,持續冷卻核反應堆的措施產生了大量核廢水。福島第一核電站運營方東京電力公司(東電)稱,預計到2022年秋,福島第一核電站院內總計可儲存137萬噸廢水的儲水罐將被裝滿,院內無處可新建儲水罐。
隨著核廢水儲存能力接近飽和,上百萬噸核廢水成為核事故處理的一大包袱,更因周邊地震頻繁等存在洩漏風險。今年2月13日,福島縣附近海域發生7.3級強震,導致福島第一核電站53個儲水罐發生錯位。東電和日本政府監管部門均稱地震沒有對核電站造成影響,但此後從福島縣近海捕撈的一種魚被檢測出放射性物質超標,而這是約兩年來福島近海捕撈的魚再次被檢測出放射性物質超標。
日本政府最終決定將核廢水過濾和稀釋後排放入海,但核廢水中的放射性物質是否得到有效過濾、核廢水排放如何監管等問題難以讓外界放心。
福島第一核電站的核廢水含有銫、鍶、氚等多種放射性物質,雖然東電此前聲稱使用名為“多核素去除設備”的過濾設施能過濾掉核廢水中的62種核物質,但實際效果並不理想。
專業人士指出,福島第一核電站產生的核廢水不同於一般核電站正常運營過程中排放的廢水,因接觸過堆芯熔毀的核燃料,其含有的放射性物質極其複雜,這些放射性物質能否被徹底過濾清除令人懷疑。而在缺乏公開透明的國際監管的情況下,很難核查排放入海的福島核廢水中的放射性物質是否超標。
更令人擔憂的是,按照日方設想的福島核事故處理時間表,至少要到2041年至2051年才能完成對損毀核反應堆的清除工作。這意味著,今後累積的核廢水將不斷被排放入海,對海洋環境的影響將難以估量。
日本政府這一決定在國內外受到廣泛質疑和批評。日本全國漁業協會聯合會會長岸宏稱,對日本政府的決定感到“非常遺憾,難以容忍”,並表示強烈抗議。包括福島縣在內,日本東北地區多個地方政府和民眾深表擔憂,認為核廢水入海將傷害沿岸漁業,並對當地食品安全形象帶來新的損害。
分析人士指出,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相關國際規則,成員國有義務保護和保全海洋環境,有義務“採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海洋污染,有義務向國際機構和其他相關國家及時通報和公開核污染信息和應對措施。但日本迄今的做法,不是遮遮掩掩,就是避重就輕,與周邊國家和國際社會也沒有建立起有誠意的溝通機制。
德國一家海洋科學研究機構製作的核廢水排放模型動圖顯示,福島沿岸有強洋流,從排放之日起57天內,放射性物質將擴散至太平洋大半區域,10年後蔓延至全球各海域。
韓國政府13日表示,韓方強烈要求日方採取具體措施,保障韓國國民安全,防止海洋環境遭受破壞。韓國民間環保組織“環境運動聯合”能源氣候局局長安哉訓表示,並不是沒有其他解決核廢水問題的辦法,日方強行決定排放的做法令人擔憂。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13日指出,日本在未窮盡安全處置手段的情況下,不顧國內外質疑和反對,未經與周邊國家和國際社會充分協商,單方面決定以排海方式處置福島核電站事故核廢水,這種做法極其不負責任,將嚴重損害國際公共健康安全和周邊國家人民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