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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通过《入管难民法》修正案

据日本共同社报导,修改外国人收容及遣返规则的日本《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修正案9日在众院全体会议上,以执政党等多数赞成表决通过,将提交给参院。修正案内容是对难民申请期间停止强制遣返回国的做法原则上仅限两次,第三次起允许遣返。有反对意见认为这或导致可能受到迫害的外国人被送回国。立宪民主党等在野党当天向参院共同提交了由独立第三方机构负责难民认定的方案。
5月9日下午,日本众院全体会议凭借执政党等多数赞成表决通过了《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图:共同社)
5月9日下午,日本众院全体会议凭借执政党等多数赞成表决通过了《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图:共同社)

  修正案旨在解决因非法滞留等接到驱逐出境命令但拒绝遣返回国者在入管设施被长期收容的问题。第三次申请起若不出示“应认定为难民的相当理由”,则予以遣返。此外,即便不满足认定标准,也允许纷争地区的居民等作为准难民的“补充性保护对象”留在日本。为避免收容长期化,将新设“监理措施”,允许他们在支援者等监理人的帮助下在日本社会生活。在设施收容期间每3个月要对必要性进行调整,但由入管作出判断,收容时间并无上限。拒绝遣返而在飞机上闹事等行为将是刑事处罚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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