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想法,請大家聽一聽,當作參考,好嗎?
我的想法就是提議大家去一趟旅遊。因為,我發現,在新年裡的頭3天,那就是年初一到初三,大家雖然過得很開心,一方面是因為可以在家休息,放下煩惱 ; 而另一方面可以向父母親和親戚朋友們討紅包,不過,一旦到了年初四開始,那種興奮感就慢慢淡了下來,有人悶悶不樂,但也有人以賭為樂。
我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我不太認同,沒事耍樂而去賭博的說法。雖然,賭博可以帶來樂趣,這點說起來基本上是沒錯的,但是,這種樂趣又可以維持多久呢?人們常說,世上一切的事物總會有正反兩面。在賭場上,有人贏了錢,就有人輸錢 ; 有人輸錢,就有人借錢,這樣一個迴圈下來,就會引起一些非法勾當,傷人,甚至死人,以及其他的犯法行為。而且,賭博是很容易上癮的,它不會讓人變好,只會使人著魔,越陷越深,到頭來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神憎鬼厭,那又何必自討苦吃呢?
所以,如果你有時間去浪費,有閒錢去賭的話,倒不如把那些錢存下來,留著,趁著新年,去一趟小旅遊,把那些時間用來陪伴自己身邊的人,給予他們一個美好而幸福的回憶,而不是造成一個永不能磨滅的傷痕在他們心裡。畢竟,新年時,理應跟我們一生最重要、獨一無二的家人,開開心心,快快樂樂地度過,才是最有意義。
朋友們,上面我所提的意見,您認為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