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內容集中於落實黨“十二大”決議和各級黨部大會決議;黨中央政治局有關“加強黨對於發現、處理各種貪腐案件工作”的黨十二屆四中全會決議,黨中央第50號指示(2015年12月7日);申報和監察財產申報工作;落實民主集中原則;幹部組織工作;落實黨員不能做的事件等。與此同時,黨中央政治局和黨中央書記處成立由黨中央政治局和黨中央書記處委員為團長的10個檢查團,對領導、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各項決議的30個黨組織進行了檢查◆
225 黨組織和 555 黨員有缺點
〔本報消息〕據中央檢查委員會稱,今年上半年,各級黨委檢查了1萬8435個黨組織和8萬2611名黨員和作出了結論有225個黨組織和555名黨員犯有違規及缺點;必須對5個黨組織和152名黨員紀律處分;各級職能機關已對兩個黨組織和129名黨員紀律處分。
黨中央書記、中央檢委會主任陳錦秀。(圖源: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