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藥物管理局,這是獲我國簽發生產治療新冠抗病毒藥物許可證的首先3家公司。當獲簽發證書之後,國内3家生產公司與各治療單位配合,按照現行規定落實處方藥,觀察越南人安全、效果與抗新冠病毒藥物所起的副作用,並按照衛生部2018年第32號《通知》規定進行綜合與匯報工作。各生產單位須申報藥物價格,及由管理機關來審定價格。售價預計比進口藥物便宜很多。
3公司獲批准生產抗新冠病毒藥物
[本報消息]衛生部藥物管理局昨(17)日下午消息確認,預計由Stellapharm聯營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400毫克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藥物;越南波士頓(Boston)藥物股份公司的400毫克Molravir藥物及Mekorpha藥物股份公司的Movinavir等3種抗病毒藥物於同日下午已獲簽發具備條件發行的登記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