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與榮軍社會部獲責成督促、指引各部門、各省人委會、中央直轄市嚴格落實此前頒行有關防範兒童溺水的指導。加強監察、檢查各地方,落實防範兒童溺水措施,尤其是在經常發生兒童溺水事故的地方。
教育與培訓部負責向各所學校、班級、每名學生開展指引、普及防範溺水知識和技能,尤其是在暑期來臨之前。在學校加強推動給學生培訓安全游泳活動;加強向學生宣傳、教育提高認知、意識,以讓他們學會且遵守有關防範溺水的各項規定,尤其是在潛伏溺水危機的地方,確保自身安全。在放假期間,校方與家長配合管理、監察學生,確保其安全,防止溺水事故發生。
向各地方指引有關給學生組織學游泳、訓練游泳技能以及各必備條件;為學生、兒童提供輔助、減免游泳票、游泳學費、訓練游泳技能費以及各相關勞務的費用。范明政總理在《電文》中要求各地方須與各部門、團體配合,在兒童放假期間,尤其是在暑假、天災洪澇頻發期間加以管理兒童。各地須進行核查、在潛伏發生溺水事故的地方繪製警報地圖以及時採取各項預防措施。在各教育單位加強投資服務游泳教學工作的基礎設施;加強向家長、兒童、學生、社區居民宣傳有關防範兒童溺水的責任、意識和技能。
對學生、兒童安排學習游泳、訓練游泳技能,主動提供適當的經費。對各級地方、各組織、機關落實防範兒童溺水事故工作進行監察、檢查;明確當地領導者對落實防範兒童溺水措施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