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1日中午,黎文方向P.姐通電話,要求她到其在保祿市祿進坊馮興街租房,以便向她付款。據悉,P.姐曾以分期付款方式給黎文方出售1台價值1100萬元手機,黎文方暫欠800萬元付款。
在租房,黎文方持刀威脅P.姐,然後劫奪P.姐所帶的1部Iphone 12牌手機、手提袋裡的現款及1個金鐲。在掙扎過程中,P.姐逃出房外但被黎文方抓住,用刀割頸部一下並捅左耳下面一下致傷。行兇後,黎文方用衫繞住P.姐頸部止血,並先後兩次強迫P.姐進行性交。劫財劫色後,該色狼向她交還錢款、手機和金鐲。
當日夜晚,P.姐要求黎文方載回保林縣祿成鄉手機店。回店過程中,P.姐秘密發短信通知家屬。隨後,P.姐家屬控制黎文方,交給公安機關處理。
然後,受害者獲送醫急救,頸部傷口須縫24針。目前,案件正在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