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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湊足3年一次性休假

〔本報消息〕已獲國會通過並於2021年初生效的《勞動法》已補充多項新規定,其中准予勞方與資方就每年休假或湊足3年假期一次性休假事宜進行商議。喪事與喜事休假時間獲計算包括養父母與養子在內。
勞方與資方就每年休假或湊足3年假期一次性休假。(示意圖源:互聯網)
勞方與資方就每年休假或湊足3年假期一次性休假。(示意圖源:互聯網)
具體是,勞工結婚可休假3天;子女與養子女結婚獲休假1天;夫或妻的親生父母與養父母,夫和妻的子女和養子女死亡獲休假3天。若須要延長休假時間,勞工可商議無薪休假。此外,《勞動法》規定,勞工每年休假可獲預墊一筆至少相當於休假日期的薪資。凡辭職和離職時尚未用完的年假,屆時勞方還獲資方支付尚未用完年假的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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