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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奈審批隆城機場項目土地補償價

〔本報消息〕同奈省人委會日前批准了用於建設隆城機場項目、總面積達逾3000公頃範圍內各種土地的補償額,以此為依據向民眾補償。
圖為隆城機場總體設計圖。(圖源:互聯網)
圖為隆城機場總體設計圖。(圖源:互聯網)
據此,同奈省人委會已簽署隆城縣平山鄉各種土地的補償價的《決定》,補償價位視土地種類而定,其中,每平方米最高補償價為657萬3000元,最低為16萬1000元。按規定,全部價位適用於用來建設機場項目的總面積達3.027公頃的回收土地。

具體是,在平山鄉農村土地(以前是隆安、隆福、平山等縣的場地,回收土地總面積達1290公頃)的地價,視地段而定為每平方米自139萬2000元至657萬3000元;也在平山鄉(以前所屬就溪、錦堂、蒲乾等鄉場地-回收土地總面積達1737公頃)獲批准的地價為自143萬4000元至510萬6000元。

對於農業土地是種植多年生作物的土地、林產土地、養殖海產土地等,同奈省批准每平方米的補償價自16萬1000元至36萬元。

據同奈省人委會表示,頒行上述補償價有助國家回收土地以建設隆城機場項目時,可有依據向民眾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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