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規定,信任票上須註明接受投信任票者的姓名和職位,信任水平分為:高度信任、信任和低度信任。接受投票者獲得“低度信任”票超過一半,可以申請辭職。若接受投票者獲得“低度信任”票超過三分之二,國會常務委員會將提交權力部門啟動投信任票的規程。這是國會進行的第三次投信任票,前兩次分別在2013年及2014年進行。後來,國會決定在每屆第三年的年底例會進行投信任票一次。國會今次對48人投信任票。國家主席阮富仲、新聞與傳播部長阮孟雄剛獲國會委任,工作時間未達規定投票時間。
據投信任票結果顯示,國會主席阮氏金銀獲得最多“信任度高”票,達437票。政府總理阮春福排名第二,有393票。政府副總理范平明居第三位,有377票。教育與培訓部長馮春迓“低度信任”票最多,有137票。其次是交通與運輸部長阮文體,有107票。第三是計劃與投資部長阮志勇,有97票。建設部長范紅河89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