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儘管未完善各個項目,但該單位已將“上園飛苑”投入活動。這是得到林同省人委會同意投資成為規模1.7公頃的農耕旅遊景點,其中建設部分最值得一提的是100平方米的調度樓,100平方米的產品介紹陳列區等。
然而,在落實過程中,投資商已擅自改變土地使用目的,建設了沒有許可證的工程如:兩座有28間住房的樓房,存車場,柵欄,保安亭,鑽井,景觀湖以及作為調度管理樓,咖啡飲料館,售票房,景觀大門等各項工程。
違規總面積達3546.9平方米,鋼筋混凝土地基結構,修建石堤和基礎堤岸,鋼箱柱等,以上述違規行徑,項目負責人被罰款1500萬元及強制克服後果,但至今仍未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