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峴港市人委會主席要求轄區各單位繼續落實政府總理關於在新形勢中防控新冠疫情的第19號《指示》。時間從今(26)日下午1時至有新通知為止。
具體是,要求人們經常用肥皂或消毒液洗手;外出戴口罩;接觸時保持安全距離;在公共場所及辦事處、學校,醫院外聚集時不超過30人;接觸時保持至少1米的距離。
暫停舉行盛會活動、宗教儀式、體育賽事和在公共場所、體育館的聚眾事件以及非必要的盛大事件;非必要服務營業單位的活動。
暫停舉行盛會活動、宗教儀式、體育賽事和在公共場所、體育館的聚眾事件以及非必要的盛大事件;非必要服務營業單位的活動。
體育鍛煉場所、遺跡區、風景名勝、聯省和省內公共客運可以繼續運營,但必須採取按照職能機關規定的確保新冠疫情防控安全措施。
機關、單位、機構的領導人負責為機關和單位制定合適的工作方案,保障幹部、人員、工人、勞動者的安全;不舉辦非必要的多人會議,不得耽誤工作,尤其是法律規定有時間和時效性的工作、為人民和企業服務的公共服務。
峴港旅遊廳自今日起在14天內暫停安排運送遊客前來該省,以確保遊客和社群安全直至有新通知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