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有提及:要廣泛宣傳、嚴密監控並立即實施有關生活與醫療方面的必要輔助措施,好讓民眾安心“住在哪裡就安定在那裡”。絕不得讓市民從7月31日起,離開居住省市直到結束社交隔離措施為止(除了獲得地方政府准予離開的民眾)。一旦讓民眾擅自離開居住地方,省市領導就須對政府總理負全責。
對於已出發離開其省市,來到其他省份的民眾,各相關省市須展開迎接,送回目的地以確保安全。展開核酸篩查工作,並調派專車為民眾提供輔助(如民眾騎摩托車返鄉,可以安排卡車運載)。充分地辦理移交手續,按規定展開醫療觀察與隔離措施,不讓疫情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