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正在工業區、出口加工區或重點經濟區工作的工人,須滿足3個條件,包括:從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租房;在2022年4月1日前簽訂期限1個月以上的勞動合同;參加強制性社保,對於未參加強制性社保的勞工,在企業的立下輔助名單時前1個月的付薪名單中須有其姓名。
對於重返勞動力市場的勞工,輔助額為每人每月100萬元,最多3個月,按月支付。獲得輔助的條件是正在工業區、出口加工區或重點經濟區所屬企業、合作社、經營戶工作。另外,這組勞工須滿足3個條件,包括:從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租房;在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簽訂期限1個月以上的勞動合同,延續之前簽訂及履行的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除外;正參加強制性社保,對於未參加強制性社保的勞工,在企業的立下輔助名單時前1個月的付薪名單須有其姓名。
關於房租輔助獲享流程,勞工須向企業提交輔助申請書。每月15日前,企業將勞工名單向社保機關提交。在兩個工作天內,社保機關對勞工的投保過程作出確認。然後,企業向縣級人委會提交申請卷宗,以上呈省級審議向勞工作出輔助。企業自收到輔助經費之日起兩個工作天內向勞工支付,同時對勞工提供的資訊的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
獲責成制定此輔助政策的勞動與榮軍社會部表示,以上述的《決定》,預計將有逾340萬名勞工獲得輔助,輔助經費總額為5萬8920億多元◆
勞動與榮軍社會部稱,輔助勞工重返勞動力市場的政策旨在吸引及帶失業的勞工重返工作崗位,特別是吸引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而離開重點經濟省、市的勞工。
與正在工作的勞工相比,開始重返勞動力市場及開始新的勞資關係的勞工通常面臨很多困難,因此勞動與榮軍社會部建議對其提供更高的輔助額以吸引勞工返回,與僱主一同恢復及發展生產、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