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衛生部要求各職能單位制定計劃和準備人力資源與物資設備,以為具有集成醫保卡代碼芯片公民身份證、或通過VNEID 應用程式的病人提供醫療診治服務。與此同時,醫療單位必須公佈有關可以使用芯片公民身份證或通過VNEID應用程式登記等方式參加醫保診治活動的資訊,適用於已成功註冊由公安部簽發的電子定名賬戶的公民。
當驗證公民身份證(二維碼掃描)或通過VNEID應用程式確定社保參保資訊合規,醫療單位將按現行規定程序核對資訊、接收病人和提供診治服務。同時告知當事人,從下次開始可以使用芯片公民身份證取代醫保卡或通過VNEID 應用程式登記就診。
如果驗證公民身份證後沒有合規的社保參保資訊,醫護人員必須向民眾解釋、說明其公民身份證上未完成社保資訊更新,並指引當事人以醫保卡和其他個人證件登記就診。衛生部強調,對於尚未有芯片公民身份證的病人,醫療單位仍要按照規定提供醫保診治服務。
衛生部表示,近日,越南社保機關已與公安部 配合,逐步將國家關於保險數據與國家人口數據進行同步,制定技術措施以確保透過公民身份證查詢醫保資訊。許多民眾已獲在公民身份數據中整合有關醫保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