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AID的諮詢專家格雷森‧赫夫納(Grayson Heffner)告知,DPPA的定向是針對工業用戶,因為其電力使用量大,尤其是有綠色發展和可持續性目標的企業,或是必須作出使用再生能源保證的各家大型集團分包商。
經過兩年研究與考察,預計從今至11月,工商部和USAID將完善DPPA的法理規定,以便開始受理買賣雙方登記參加的卷宗,同時進入合同商討過程。然後在,明年上半年,各項目的名單將獲審批和公佈,以便進行簽署各項備忘錄(MOU)。上述兩 個機關期望政府將於2020年3月審批該項目,並於明年7月或最遲也要在2021年3月開始交易,以便於2023年12月完成具競爭力的電力零售試行活動。
至於參加對象,在對1174名用電量大的客戶/企業進行研究後,諮詢組已篩選出約200名用電量大的客戶,以便登記試行直接購電活動,幾乎都是跨國集團如:喜力(Heineken)、耐克(Nike)、H&M、聯合利華(Unilever)等。至於出售方,專家們建議參加DPPA活動的各個再生能源項目要有從5至60兆瓦功率,參加總功率為300兆瓦。參加DPPA協議的投資商將視本身和合作夥伴的能力來決定項目規模,並建立具有經濟效益的項目。美國駐越南大使丹尼爾‧克坦布林克(Daniel Kritenbrink)在研討會上致詞時表示,直接購電協議有助越南通過吸納私人投資商而迅速達到發展再生能源的目標,並滿足不少大企業正欲擴展經營活動的需求◆